2016-12-09 | 作者:蕭富庭拓威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專家傳真-向日本政府與企業 學習僱用身心障礙者

《重點摘要》藉著成立特例子公司,日本企業為身心障礙者提供了工作機會,而且當地法規也有利於企業雇用身心障礙者,值得作為台灣的借鏡。

日前讀到商業發展研究院徐重仁董事長談身心障礙者工作與職場,徐董事長鼓勵企業翻轉對待身心障礙者的職場地位,值得按讚。徐董事長並提及我國政府照顧身心障礙者政策只做一半,以及日本企業歐姆龍成立身心障礙者專業工廠,本文延續這二個重點,談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之1規定的始末緣由與日本經驗。

當初政府為了協助大企業定額進用及增加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完善進用身心障礙者政策,參考日本障礙者僱用促進法所規定的特例子公司制度,於1002月增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之1,只要企業單位設置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比例達20%,企業單位就可以與關係企業合併計算身心障礙者進用人數,期望企業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並實踐企業社會責任。

如何運用特例子公司鼓勵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我國進用身心障礙者政策是否只做半套?須看日本經驗。日本為促進身體障礙者就業,於1960年公布身體障礙者僱用促進法,後為擴大適用對象,改名為障礙者僱用促進法,同時獨創特例子公司制度。因為母公司是為了合併計算僱用身心障礙者而設立特例子公司,以符合障礙者僱用促進法規定,因此冠上「特例」二字,但本質上仍是母公司之子公司。

日本特例子公司制度實施多年後,為了增加企業僱用彈性與提高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修改合併計算身心障礙者進用範圍,由原先特例子公司僅能與母公司合併計算僱用身心障礙者數,其他子公司不納入計算,修改為以企業集團合併計算合法僱用身心障礙者數。歐姆龍成立身心障礙者專業工廠,就是日本企業運用特例子公司的實例,另外日本常被討論的典範,就是高絲化妝品公司。高絲公司的核心業務是製造與銷售化妝品,旗下知名品牌有雪肌精、AQ、黑糖精等,橫跨化妝品高中低階市場。高絲公司於1992年在埼玉縣成立特例子公司ADVANCE,是化妝品產業首家特例子公司。

截至20169月,ADVANCE公司共有121名員工,42人為身心障礙者,其中有21名重度身心障礙人士。高絲綜合考量公司核心業務與每位身心障礙者的工作能力,將乳霜、化妝水、乳液與化妝產品的填充、包裝等工作交由ADVANCE公司之身心障礙工作者。

觀察ADVANCE公司營運超過20幾年的經驗,可以知道以集團合併計算進用身心障礙者數,對企業有幾點好處,第一,企業集團可以在特例子公司集中建置適合身心障礙者的職場環境,相較於企業或各子公司分散投資,成本較低且身心障礙者可以用到更好的設施。第二,當企業集團集中投資於特例子公司,建置良好職場環境,有助提升身心障礙者定著率。第三,經主管機關認定適合身心障礙者工作的特例子公司,可以幫助他們更容易進入職場,發揮其能力。

最重要的是,因為可以用整個企業集團合併計算僱用率,企業可以從整體集團角度思考如何安排身心障礙者工作與特例子公司的功能。例如製造業可以設立負責包裝的特例子公司,或將集團企業的清潔、文書工作集中交由特例子公司處理。根據日本特例子公司報告,特例子公司的身心障礙者約26%從事製造與加工、24%從事清潔與修繕、19%從事與文書相關等事務,與當初設想相當一致。

至於我國政策是否只做一半?身心障礙者朋友自有定論,本文不宜妄下結論。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繼續汲取日本經驗?從日本經驗可以知道,特例子公司制度要成功推展,光靠政府政策,很難克竟全功。除了需要企業集團肩負企業社會責任外,企業也必須縝密規劃集團內子公司的功能。當然,還需要媒體報導與社會支持,唯有媒體廣為宣傳,讓社會大眾知道特例子公司的意義,才有更多關注與支持,企業才會更勇於設立特例子公司,讓身心障礙者發揮所長。

(工商時報)

 

圖片來源:kose CSR

資料來源:時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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