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0 | 作者:聯合財經網

公司治理100剔除兆豐金

《重點摘要》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將剔除兆豐金(2886)為「台灣公司治理100指數」成分股的資格。今年新增為成分股的金融股有彰銀、台中銀、華票、中壽、台產、聯邦銀、遠東銀。

證交所指出,台灣公司治理100指數諮詢委員會於日前召開,就成分股兆豐金子公司兆豐商銀紐約分行因防制洗錢遵循計畫未能有效執行,遭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裁罰美金1.8億元案進行討論。依據指數編製規則,將該公司自成分股中刪除,並於今(10)日起生效。

這是台灣公司治理100指數推出兩年來,首度出現成分股遭剔除的狀況,兆豐金原已入榜兩年。另根據指數編製規則,成分股一經剔除,要到隔年定期審核時才會新增。

台灣公司治理100指數於每年7月辦理定審,須經流動性檢驗、公司治理評鑑篩選、三項財務指標(每股淨值不低於面額、稅後淨利排名及營收成長率排名)及非量化指標篩選等過程,並非以「公司治理評鑑」為單一因素之排行榜。

今年新增為成分股的金融股有彰銀、台中銀、華票、中壽、台產、聯邦銀、遠東銀。

資料來源:聯合財金網

圖片資料: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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