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出手管理「萬年獨董」 企業未來需強化揭露
《重點摘要》為促使獨立董事發揮專業監督功能,金管會宣布未來各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達三屆者」,公司須「強化揭露」。雖然金管會無法禁止獨董任期超過三屆,但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表示,將修改公司治理守則,建議獨董任期「不要連任超過三屆」。
金管會出手管理「萬年獨董」。金管會18日宣布,為促使獨立董事發揮專業監督功能,已參考香港、新加坡及英國制度,將要求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達三屆者」,各公司須「強化揭露」,預計明年、2018年股東會適用。
金管會僅能要求「強化揭露」,無法做出「不准」獨董任期超過三屆的規定。但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說,將修改公司治理守則,建議獨董任期「不要連任超過三屆」,相信金融業應該都能接受這個原則。
今年起,台灣上市櫃公司強制設立獨董,但獨董任期「無限期」,卻被外界詬病。
為管理「萬年獨董」,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金管會參考國外機制,最快自明年起,規範公開發行公司提名已連續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候選人時,應「強化揭露」,同時要向股東說明原因,繼續提名該名獨董的理由。
另外,證期局此次還進一步規定各公司的董事會,只要設有獨立董事,每次開會時「應有至少一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開會;證期局表示,會做此要求,是因為去年爆發樂陞案後,發現該公司有獨董長年未參加董事會,但獨董身為公司董事之一,應對公司事務有一定了解,並應強化參與董事會程度,這次才會新增這項規定。
證期局統計,光是金融業,到去年股東會改選前,就有十四家公司共廿名獨董「任期已滿三屆」,這些公司分別是「台產、第一保、元富證、華南金、國泰金、開發金、玉山金、元大金、台新金、國票金、日盛金、群益證券、大展證、大眾證券」。
證期局表示,玉山金有三席獨董任期已滿三屆,第一保、華南金、開發金、國泰金各有兩席獨董任期已滿三屆。
證期局還要求,應加強審計委員會會議情形「透明度」,明定審計委員會開會過程應比照董事會全程錄音或錄影存證,並至少保存5年,發生議決事項訴訟時,應保存至訴訟終結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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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