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7 | 作者:孔德廉 /上下游

全台第一個綠電合作社上路 能源轉型人人參與

能源轉型,如何不再被大型企業或公部門所侷限?主張公民參與的合作社形式,或許是一個出路。其中,甫上路的「綠主張綠電合作社」,就主張萬元入社、壓低參與門檻,透過共同討論和設計,集資後裝設太陽能板來生產再生能源,讓每個用電戶除了能從「消費者」轉型「生產者」,親身實踐能源轉型外,更打算用公共的力量點亮綠能的第一盞燈。

歐洲超過2千個綠能合作社,台灣首次成立綠電合作社

談及綠電合作社,多數人或許都曾聽聞,在歐洲早已有超過兩千個綠能合作社,皆由公民團體持有及營運,成為綠色能源的重點供應者;但台灣卻直到這兩年才有首個綠電合作社成立,更在今年初才完成第一個案場的設置與發電,開啟能源轉型新篇章。

對此,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理事主席黃淑德指出,現在合作社的做法,就是就是尋找認同綠電生產理念的人一起合作,由案主提供屋頂,合作社租用並裝設太陽能系統;接著,再透過政府的綠電躉購政策,以固定價格將生產出來的電力賣給台電,在保證收購20年的前提下,合作社可回收裝設成本,案主也可在一定時間內回本,形成一個永續運作的循環。

努力一年僅不到三戶,需克服建物與法規

理念之外,目前也已經有案場正式上路。綠主張合作社專員李怡慧指出,首個案場在苗栗透天厝屋頂設立,約16坪大,一共裝設了34片295瓦的光電板,裝置容量在10kW左右,一年預計可發電10832度,發電收入則在80593元,案主總計約10到12年可以回本。

成立一年餘的時光裡,僅有三戶不到的案場成立,凸顯開頭的困難。黃淑德也表示,苗栗案場從勘查到掛錶完工,一共歷經了一年多的時間,還需克服種種建物和法規限制,才能成功啟動。有了這個成功例子,合作社也正在與不同案主接洽,目前新北市和高雄都正在洽談當中。

身為社員,如何看待綠電合作社的發展形式?推動多年的綠色和平東亞分部區域專案總監Carmen Gravatt指出,俚語說:「走快一點,就一個人走,但要走得遠,就要大家一起走。」以群策群力來改變危機,這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就是由社會驅動來轉變契機,讓民眾可以參與、實際去改變,才能對能源的轉變有更多感受跟認知。

合作社目標:2025年,人人都有機會選擇消費綠電

理念相同、也同是社員的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副執行長吳心萍則表示,空汙當道,大家都在吵哪種燃料來發電,但除了爭論之外,用更民主的方式一起來發電、一起合作,讓民眾成為發電的主要力量,是很不錯的方式。

對於綠主張綠電合作社的設立,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強調,合作社形式的參與,絕對是能源轉型很重要的一頁,因為過去都以技術導向為主,著重大企業和公部門的發展,若廣大的消費者就能扮演生產者,就能讓再生能源走的更長遠。

此外,公民參與可讓大眾體認到發電的辛苦,更能激發節能的作為;因此在能源轉型白皮書中,希望未來將公民電廠的推動方案放在核心地位,讓各縣市、各場域都能開花,一同帶動生活和社會的轉型。

有了首個例子的成功,理事主席黃淑德也強調,除了政府設定的非核家園目標,合作社也設立了不同的「人民目標」,就是到2025年,人人都有機會選擇消費綠電,選擇權更多,更擴大每個人的參與。

資料來源:上下游


延伸閱讀:
政院草案 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20%入法

圖片來源:
 Anna Jiménez Ca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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