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6 | 作者:經濟日報/蘇秀慧

新版公司治理藍圖 首波120家公司適用

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瑞彬25日表示,新版公司治理藍圖將分兩階段,強制設置公司治理人員。

第一階段是2019年約有120家金融控股公司、銀行、票券公司、保險公司,必須強制設置公司治理人員至少一名,及訂定相關規定。

第一階段強制設置公司治理人員的公司是:一、金融控股公司、銀行、票券公司、保險公司;二、上市櫃綜合證券商與金控子公司的綜合證券商;三、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非屬金融業的上市櫃公司。第二階段是在2021年強制設置公司治理人員,約有500家企業適用,包括:一、公開發行綜合證券商;二、上市櫃期貨商;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非屬金融業上市櫃公司。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圖片來源:Kaleid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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