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6 | 作者:聯合報/陳素玲

防職場災害 企業吃硬不吃軟

企業吃硬不吃軟?職業安全衛生法四年前擴大適用各行各業勞工後,勞動部去年執行9萬廠次安全衛生勞檢,結果顯示,企業對勞工安全衛生重硬體不重軟體,違法比率前五名,有四項都屬軟體管理措施。包括未設置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未進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訂定安衛工作守等。

新增的防過勞條款(如安排醫生面談及健康指導、調整工時等)名列第五,可見多數企業在意機械設備、化學品等有形危害物質監控,不在乎設立專職職安人員或維護員工身心健康。

職安法四年前大修法,將職業安全衛生保護對象,從製造業擴大到所有行業,適用對象由670萬人擴大至1067萬勞工,幾乎涵蓋所有職場工作者。新增規定除了要求雇主增設安全衛生人員,協助預防職災外,更重要是增訂防過勞條款,針對現代工作型態常出現的過勞、職場霸凌,或重複性工作導致的肌肉骨骼傷害等問題,要求雇主提供保護勞工身心健康必要措施。

新法上路後,從最新公布的去年安衛勞檢結果顯示,多數雇主對職安觀念,仍停留在危險機械設備操作、噪音、高溫危害、高處墜落等硬體安全維護,對於設置職安專業人員、採取預防過勞措施或是對勞工進行身心危害教育訓練等軟體管理措施建置,多數雇主仍欠缺概念。

多數企業以為只有製造業要設安衛人員...

2017年勞動部及六大直轄市,共執行安全衛生9萬584廠次檢查,違反法令項數達11萬8544項數,違法比率最高的是安全衛生管理組織人員,占3萬3824項數、28.53%。

勞動部表示,以往只有製造業設置專任安衛管理人員,職安法擴大後,所有行業100人以上大型企業都要設立,500人以上甚至要設四名,而且要專任,中小型企業可以由主管受訓後兼任。因為非製造業行業,尤其是服務業對規定不熟,違法比率極高。

14.73%沒有教育訓練

違法比率第二多是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違法項數1萬7464次、14.73%。勞動部表示,依法企業應對新進員工進行三小時教育訓練,在職人員為每三年三小時,很多老闆以為只有製造業、營造業等明顯有工作危險環境,才要教育訓練,實際上安衛範圍擴及如何避免過勞、重複動作的人因性危害、公司應提供的健康維護措施等。

至於新增的防過勞條款違法項數為5723項,4.82%,名列違法項數第五名。勞動部表示,職安法新增條款包括要求雇主必須依勞工身心健康需要,提供各種預防措施,例如為避免勞工過勞,應對高風險族群進行風險評估、安排醫師面談及健康指導、調整或縮短工時、更換工作。若屬重複性工作者,則要提供人因性危害因子評估,提出改善方法。

 

資料來源:聯合報
圖片來源:NeONBR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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