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2 | 作者:聯合報/葉憶如、邱金蘭

金管會查獨董 鎖定500家公司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邀請金管會針對「強化公司治理,提升獨立董事職能」作專案報告,金管會昨天出爐的書面報告指出,為強化上市櫃公司獨董資格審查,將採取相關措施。

金管會首先列出出現四種情況的上市櫃公司,將加強查核獨董適格性,並要求上市櫃公司及獨董出具無虛偽隱匿的聲明書,以強化上市櫃公司自行檢查的責任。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四種情況包括全面改選董監事、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抽查內控審查、財報實審、例外管理。對於這四種情況的上市櫃公司,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會查核獨董是否符合資格。

其中內控審查每年抽查比率約百分之八;財報實審抽查比率約百分之二十三。例外管理則為有特別案例要查時,就會一併查獨董資格。調查時需要提供資料時,公司及獨董須出具無虛偽隱匿聲明書,若有虛偽隱匿,將視違反獨立性,當然解任。

金管會表示,今年第一季財報出來、抽查內控時,就可啟動加強查核;今年股東會旺季,有全面改選的公司,也會加強查核。若以目前約一千七百家上市櫃公司來看,被列入加強查核的家數,至少有五百家以上。

金管會也將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進一步強化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資格條件檢查表」的申報資料及公告內容。

目前已要求獨董選任時要針對獨立性規定等七大項勾選,並出具聲明書,官員表示,以後會要求更多資料,例如規定獨董應選任前二年不能是「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受僱人,以後可能要公司提供員工清冊、關係企業受僱人名單等,以利比對等。

 

資料來源:聯合報
圖片來源: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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