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3 | 作者:

企業上櫃附CSR報告 今年起跑

中時電子報作者: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12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有意今(101)年申請上櫃的企業要特別注意了!除了相關申請文件之外,還必須提供企業社會責任(CSR)自評報告書,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1)日強調,過去櫃買中心(OTC)雖曾鼓勵企業製作,但今年起對此要求增強,對申請上櫃的結果具一定影響力。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風險管理部協理周嘉明說,OTC在去年11月25日曾函文表示,申請上櫃企業必須從101年起,除了提供相關必要文件外,還必須提出CSR自評報告書,且根據其中3大指標提出事實內容,包括(1)企業的利害關係人如投資人、客戶、員工、供應人、債權人、往來銀行是否具備溝通管道,並且維護其應有權益;(2)企業有否訂立責任政策,且相關責任規定是否經董事會通過;(3)編制CSR自評責任報告書。

周嘉明說,除上述3大指標之外,企業還必須如實就過去2年內是否有遭受消保法處分的紀錄,提出說明,由於OTC過去對此項問題只有鼓勵性質進行宣導,但從上述要求中可看出,未來企業要成為上市櫃企業,對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會更甚於以往。

周嘉明強調,國內大型企業因加入道瓊永續指數,因此有填具CSR的企業包括台積電、聯電、富邦金控等,而根據道瓊永續指數所涵蓋企業的實際發展情況,相較於道瓊500或者美股其他各類股,企業不管獲利或者營運情形,穩定度都高於其他類型許多,且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不論對於全球整體環境、企業所在地的社會、以及在經濟產業鏈的環節上,都會較其他企業表現佳,具有社會責任企業除自身外,對於供應商在環境保護上也同樣要求須節能減碳等概念,而這樣的企業,即便現況僅為中小型企業,未來發展潛力也會優於不具企業社會責任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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