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6 | 作者:環境資訊中心/陳文姿

駐德記者林育立看「能源合作社」:專業與金融是關鍵

德國的能源轉型如何能成功?德國議員和代表受邀演講時,總不忘強調能源轉型的力量來自人民。德國的再生能源,40%以上由社區、居民、農民所有,「公民電力公司」、「公民電廠」、「能源合作社」經驗能否在台灣生根,成為公民建構能源轉型的力量?

正當台灣的公民電廠起步之時,《歐洲的心臟》作者、旅德多年的記者林育立指出,台灣民間推動能源轉型有高度的熱情,但從德國經驗來看,公民發電成功的關鍵是「能源與財務管理的專業」。

穩定獲利20年  投入再生能源需要「專業」

為鼓勵再生能源發展,德國於2000年啟動再生能源保證收購制度,立法強制電業以優惠價格收購再生能源20年。這個制度的初衷是將發電的權力下放到民間,以穩定的獲利為誘因,鼓勵民眾投資再生能源。

林育立表示,有利可圖民間才有意願投入發電,開發商和能源合作社向民眾募資,每年能提供5%的利潤甚至更多,但最近幾年收購價降低,利潤有稍微下滑。由於德國的銀行利息低,投資能源合作社得到的回報比定存好,成功的案例很多,但倒閉也時有所聞。

分析其原因,林育立表示,經營公司本身就有風險。從合作社的成立和經營(集資、財務、行政管理)到能源的開發與管理(選址、氣象預測、監控、保養、維修、天災風險的控管)都需要專業,每個環節都很重要。20年是很長的時間,連續20年的穩健經營非常辛苦,不能只有熱情,「必須有能源和財務的專業」。

多元合作不限公民 「熱情」是根基

台灣在2009年也師法德國,推出再生能源補助收購(躉購)制度。跟德國相似,躉購成為台灣公民電廠獲利的基礎。

台灣剛開始起步的公民參與綠電平台,如綠電合作社、陽光伏特家等,大多是以單一組織為主。反觀在德國,能源合作社的發起人不只是民眾和非政府組織,也有可能是農民、以盈利為目的的開發商、金融機構、地方政府、以及地區型的能源公司,只要能在地生根,組成份子可以很多元。

林育立解釋,德國各地都有地方政府經營的公用事業公司,角色類似中油或台電,負責地方的水、電、暖氣、自來水和公共交通,擁有電業經營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專業人士的主導加上民眾的熱情投入,公民電廠才有可能成功。

此外,參與發電也有凝聚地方認同的效果。林育立表示,他到能源村或能源社區參訪時,經常看到當地民眾驕傲地介紹綠電的計畫,人民因參與發電而備感光榮,讓他想到台灣的社區再造和老屋活化。

「銀行」加入  擴大能源轉型影響力

德國的能源合作社發展至今已達850家、18萬社員的規模,總投資金額近600億台幣。

林育立特別指出,投入能源合作社的資金有一半來自銀行,這點可能與台灣一般對「公民」電廠的想像不太一樣。林育立解釋,民間資金有限,金融機構的投入絕對是能源轉型成功的關鍵。沒有銀行的投入,當然可以做綠電,但規模很小,對能源轉型的貢獻也就杯水車薪。

「能吸引銀行投入最好,但這需要時間」,林育立說。台灣才剛在起步階段,他研判,等到政府在制度面上不再反反覆覆,業者也找到穩定獲利的模式,成功的經驗被大量複製後,金融業投入的意願就會提高。

從德國到台灣  實務經驗中尋找方向

德國的地方政府有高度的自治權,因地制宜主導再生能源的開發,台灣的能源規劃向來以中央政府為核心,不過最近一些縣政府開始積極投入。林育立強調,德國與台灣的政經背景有很大的差異,發展再生能源的自然條件與電業自由化的步調也不同,能源合作社「眾志成城」的經營模式,背後是合作與妥協的文化傳統,德國能源轉型的經驗當然無法直接在台灣複製。

即便如此,林育立認為,再生能源要做了才知道問題,他相信台灣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自然會找到方向。

參考資料:在地的能源革命:德國能源村的故事(林育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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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圖片來源:Photo by Olu Eletu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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