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31 | 作者:作者/聯合國全球盟約(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 摘譯/CSRone/王嵐

全球9,500家企業 69%執行長親身參與企業永續策略

以促進企業社會責任落實為設想的「聯合國全球盟約」(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於2017年9月18日發布了「2017年進展報告(2017 Progress Report)」。該報告囊括了9,500家參與聯合國全球盟約的企業。此項2017年的調查結果顯示企業如何將聯合國全球盟約中,強調的人權、勞工、環境和反貪腐四面向所包含的十項原則(Ten Principles)落實到企業的營運中,以與聯合國的普世價值連結。另也詳細說明了企業對聯合國所提出的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所付出的貢獻。

2017年進展報告中提供另一項重要的數據,即參與聯合國全球盟約的企業中,已有75%的企業特別針對提升SDGs的重要性做出實質行動。此舉顯示了全球私部門領域對於執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支持。

其他重要的調查發現尚包括以下幾項:

1. 有69%的受訪CEO已實際參與在制定企業永續政策和戰略。
2. 董事會的參與,也自2015年的28%大幅上升至47%,此項數據顯示了永續性的觀念在越來越多的公司中,已經上升到企業高層戰略議程訂定的首位。

圖表說明1:調查結果顯示,CEO與董事會參與制定企業永續政策和戰略的比例分別為69%及47%。

3. 就聯合國全球盟約的十項原則方面而言,對於人權與反貪腐的重視程度,追上了對環境與勞工議題的重視。具體是透過以下的政策與措施的績效結果得知:
(1)有超過90%的企業在人權與反貪腐面向中,已經有實際運行的政策和作為。
(2)對勞工權益的績效表現,有進行監督與衡量的企業,自2008年的44%上升至2017年的53%。

圖表說明2:企業對於人權與反貪腐的重視程度提升,並有超過90%的企業做出成效。

4. 在17項SDGs之中,企業已有實際作為的前三項分別是:
(1)目標8: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成長,達到全面且有生產力的就業,讓每一個人都有一份好工作(49%)。
(2)目標3:確保健康及促進各年齡層的福祉(49%)。
(3)目標5:實現性別平等,並賦予婦女權力(45%)。

圖表說明3:在17項SDGs之中,目標8、目標3及目標5是最多企業表示已有實際作為的前三項。

5. 有80%的企業表示,聯合國全球盟約對於提升企業永續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並有57%的企業將其之所以能將企業永續經營的理念成功傳遞至世界各地,歸功於聯合國全球盟約所致。

這份2017年進展報告是聯合國全球盟約與挪威具權威性的風險管理顧問公司DNVGL GROUP聯合編製。並已於2017年的9月18日,紐約聯合國總部召開的第72屆聯合國大會(UN General Assembly)常務會議(Regular Session)中的「執行長圓桌會議」(CEO Roundtable)上發布。執行長圓桌會議是一個策略交流論壇,對外並不公開且僅限於企業執行長與聯合國高層領袖參與。聯合國高層領袖包含聯合國常務副秘書長(UN Deputy Secretary-General)Amina J. Mohammed與聯合國全球盟約執行董事(UN Global Compact CEO & Executive Director)Lise Kingo。企業執行長與聯合國高層領袖對企業目前在17項SDGs的進展進行分析衡量,重新檢視優先發展目標,並且致力於消弭達成目標的過程中浮現的種種障礙。加速整體效益的提升是各界的共識。

受邀出席的企業執行長,不僅是聯合國全球盟約的參與者,並承諾將秉持著聯合國全球盟約中的十項原則來經營企業,同時亦對SDGs展現了強烈的發展企圖。其中具代表性的產業包含科技資訊業、金融服務業與傳統製造業。

名詞參照:

聯合國全球盟約(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係於2000年7月在聯合國總部紐約正式啟動的一項計畫,在人權、勞工、環境和反貪腐四個面向制定十項原則,目標是使承諾永續經營與社會責任的企業,能有一套框架以制訂策略、達成目標。

十項原則(Ten Principles)-十項原則包含在聯合國全球盟約中,主要是基於《世界人權宣言》、國際勞工組織的《關於工作中的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以及關於環境和發展的《里約宣言》,訂定十項原則如下:

1. 人權面向:
  (1) 企業應該尊重和維護國際公認的各項人權;
  (2) 絕不參與任何漠視與踐踏人權的行為;
2. 勞工面向:
  (3) 企業應該維護結社自由,承認勞資集體談判的權利;
  (4) 徹底消除各種形式的強制性勞動;
  (5) 消除童工;
  (6) 杜絕任何在用工與行業方面的歧視行為;
3. 環境面向:
  (7) 企業應對環境挑戰未雨綢繆;
  (8) 主動增加對環保所承擔的責任;
  (9) 鼓勵無害環境技術的發展與推廣。
4. 反貪腐面向:
  (10)企業應反對各種形式的貪污,包括敲詐、勒索和行賄受賄。

來源網站:
https://www.unglobalcompact.org/news/4191-09-18-2017?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October%202017%20Bulletin%20subscribers&utm_content=October%202017%20Bulletin%20subscribers+CID_88a6f8e9313ef5d480336befaed87459&utm_source=Monthly%20Bulletin&utm_term=Vast%25
圖表來源:
2017年進展報告(2017 Progress Report)
https://www.unglobalcompact.org/library/5431
參考資料:

  1. MBA智庫百科http://wiki.mbalib.com/wiki/%E5%85%A8%E7%90%83%E5%A5%91%E7%BA%A6
  2. 聯合國全球盟約網站
    https://www.unglobalcompac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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